

近日,河北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,印发《河北省2019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》。据悉,2019年度我省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规模为200万亩,涉及全省47县(市、区),每亩补助500元。有你家乡吗?快随小布一起来看 ↓↓
主要目标:
季节性休耕200万亩
2019年度,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安排我省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规模200万亩,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相结合,计划在6个市和雄安新区安排实施面积200万亩,预计减少农业灌溉用水3亿立方米。
确保农民收入不降低
根据小麦市场价格变化,科学确定补助标准,确保农民收入不降低,稳定休耕预期。
试点区域
在地下水超采区的廊坊、保定、沧州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市和雄安新区的47个县(市、区)组织实施。具体各县(市、区)任务清单见下方。
技术路径
在井灌区连续实施季节性休耕,改小麦、玉米一年两熟为只种植雨热同季的玉米、油料作物和抗旱耐旱的杂粮杂豆等作物一年一熟,实行“一季休耕、一季种植”,减少地下水用量。
季节性休耕期间支持农民种植油菜等绿肥作物,不浇水,不收获,下茬作物种植前直接翻耕入田,减少地表裸露,培肥地力。
补助标准和方式
补助标准
季节性休耕试点每亩补助500元。
补助方式
所需资金结合中央财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助资金统筹安排。按照先实施后补助、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,验收合格后,通过“一折通”或“一卡通”兑现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。
工作进度
7月,明确任务到乡(镇)、到村、到户、到地块,市、县制定本级实施方案。
7月-8月,项目市、县组织宣传培训,明确试点实施有关要求。
9月-10月,落实任务到农户、到地块。
11月-12月,核实验收,兑现补贴资金。组织搞好试点总结,并按时上报。
2020年1月-5月,落实季节性休耕地管护措施,防止弃耕、废耕、破坏耕地等发生。完善到乡(镇)、到村、到户、到地块的季节性休耕面积任务分解清单(核实面积清单)。做好迎接省考核(评估)等各项准备工作。
河北省2019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任务清单